签发“支付令”收贷见成效
签发“支付令”收贷见成效
为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打击逃废债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日前,新田县金盆圩信用社联合县法院南下广东开展了以下发“支付令”为主要手段的 清收不良贷款行动,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该社针对很多借款户南下广东务工的实际情况,摸清底子后,县清欠办组、法院、乡镇政府和信用社各自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清收分队,采取下发支付令的办法,南下广东送达支付令,由于准备充分、工作力度大,在下发的25份支付令中,10余天时间就现金收回不良贷款20笔、收回贷款本金12.12万元,收回贷款利息4.18万元;被执行人承诺还款8笔、金额 24.8万元。
1、认真摸底,掌握信息。该社在下发支付令前夕就与乡政府一道对本区域拟下发支付令的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包括住址、职业、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经营状况等方面信息。
2、确定重点,选准对象。在依法收贷过程中,为了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工作组深入村组调查核实,详细摸底,同时,根据欠款户生活状况、经济实力、还款态度等实际情况,将众多不良贷款户分门别类,从中筛选贷款逾期时间长、金额大、社会影响坏、有可执行条件的“钉子户”和“赖债户”作为下发支付令清收的重点,捕捉典型,重点打击,真正起到“打击一户、教育一方、带动一片”敲山震虎的效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使依法收贷活动取得实效,工作组采取一边下发支付令,一边下发宣传资料的形式,耐心讲解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和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理以及不良记录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增强贷户的诚信意识,营造浓厚的清收氛围,为开展依法收贷活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人教部 刘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