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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创卫工作样板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12-03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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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创卫办 [2012]15号

  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创卫工作样板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泉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打造创卫工作样板路的实施方案》已经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关于打造创卫工作样板路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关于打造创卫工作样板路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创卫工作的成效,经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打造两条样板路,以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取得整体突破。

  一、样板路创建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创建范围:滨河东路(从工农桥至日西河大桥下)、滨河西路(从工农桥至日西河大桥下)

  时间要求:在2012年年底创建成功

  二、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1、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波

  副组长:聂朝飞、彭俊卿、郑智新、蒋长春、郑龙杰、罗孝申

  2、工作班子:

  创卫工作部分职能部门:创卫办、龙泉镇政府、住建局、城管局、城监大队、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交管大队、食药局、工商局、水利局、财政局、质监局、市场服务中心、电视台、网政办、爱卫办、卫监所、疾控中心、教育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

  联系路段的单位:国土局、电力局、烟草局、建设银行、信用联社、物资办、检察院、城管局、农业银行、规划监察大队、司法局、供销联社、人寿保险公司。

  沿路的其他单位:畜牧局、民政局、农机局、地税局、人社局、中山社区、双胜社区等。

  以上各单位要分别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一名联络员专抓样板路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开展分两个组:创卫办郑龙杰联系滨河西路、罗孝申联系滨河东路;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仍按照《关于调整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联系路段安排表的通知》(新办【2012】16号文件)的安排执行;沿路各单位参与所处路段工作组的工作;创卫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参与两条路的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1)由健教宣传组的成员单位和职能单位、群团组织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沿路各单位积极参与,各私营商户、住户支持配合样板路创建工作。

  (2)由宣传部和创卫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滨河广场、世纪嘉园楼顶、水电局门口、中央桥、工农桥两旁分别设立大型创卫公益广告,在河边规划建设橱窗式宣传栏。

  2、完善基础设施

  (1)滨河路改造的扫尾工程。由住建局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园林所进行土方回填并种草。

  (2)结合旧城改造建设公厕。住建局制定规划,在旧城改造时统筹安排高标准公厕建设。

  (3)建设监控系统。按照数字城管的要求,在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各安装20个高清摄像头(要求覆盖50米,能抓拍到车辆违法行为),在公安局设置监控中心。(公安局负责,12月完成)

  (4)果皮箱、密闭式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公共区域由城管局负责,各单位、各私营店铺的内部由各单位、各店主负责,由城管局督促落实,12月中旬完成)

  (5)石凳或木凳等便民设施建设。(由住建局负责,12月中旬完成)

  3、提升管理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要求滨河东路、滨河西路两边的石材店、洗车店、摩托维修店、塑像店、废品收购站、榨油厂等严重占道经营的商户搬到相对偏远的地段经营,要求餐饮店、超市商店一律不得店外经营。由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食药局、卫监所等职能单位负责,对门面拥有产权的单位或业主参与。

  (2)整治交通秩序。沿路各单位开放单位停车场,在靠近商店、单位一侧的人行道划定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在公路上划好标志标线,在靠近铺面一侧划定停车位,设置好公交车停靠点。由城管局、交通局、交管大队等单位负责,12月完成。

  (3)加强清扫保洁。试行承包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清扫保洁人员,按照每50—100米一个人安排,要求对责任区域(包括果皮箱及便民设施在内)进行高水平保洁。定期由环卫所用清洗车清洗一次路面及人行道护栏等,其余由清扫保洁人员每天清扫三次,24小时保洁。各单位、各店铺产生的垃圾一律不得扫(倒)到门外,由环卫车定时上门收集,每天三次。招聘城管监督员,对乱扔乱倒者进行罚款。城管局负责,12月完成。

  (4)落实门前五包。按职能分工,职能部门督促沿路县直单位、私营店主签订好门前五包责任书,根据城管监督员和摄像头录像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评出最好单位(店)、最差单位(店),并在电视台曝光。城管局、龙泉镇政府、业主单位、社区负责,12月完成。

  (5)整治渣土运输。成立渣土运输公司,统一负责县城渣土运输业务。督促工地设置清洗池,渣土运输车辆洗净轮胎才能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经过滨河东、西路,否则严厉处罚。由住建局、城管局、城监大队、交管大队负责,12月完成。

  (6)提升绿化水平。由园林所设计样板街的绿化方案,各单位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城管局、园林所、沿路各单位负责,12月完成)

  (7)提升亮化、美化水平。沿河亮化管理移交路灯公司负责。住建部门制定两条路临街建筑的亮化、美化总体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商户、住户抓好落实。由住建局、城管局、沿街单位、住户负责,12月完成。

  (8)加强河道治理。搞好拦河坝的整治、维修,严格管理往日西河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定期打捞河面悬浮物、清除河床垃圾。水利局、龙泉镇、城管局负责,12月完成。

  (9)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对沿路的餐饮店加强食品卫生监管,采取分级管理等形式,督促店主按创卫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负责,12月完成。

  (10)落实环保指标。加强对业余音乐爱好者的器乐演奏和沿路歌厅的引导和监管,防止出现噪音扰民现象。加强生活污水及废渣等违规排放的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环保局、公安局、民政局、龙泉镇及相关社区负责,12月完成。

  (11)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完善日西河农贸市场,加强管理,引导西门桥下摆摊设点的菜农进场交易,杜绝马路市场。市场服务中心、商务局、城监大队负责,12月完成。

  (12)规范和整治门店招牌、广告。制定并出台统一的门店招牌、广告牌标准,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降低制作价格,财政予以部分补贴,要求沿路店铺限期更换。沿路不得出现烟草广告。工商局、城管局、爱卫办、烟草局负责,12月完成。

  (13)整治各种杆线。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对各种杆线进行规范整治,尽量从地下走线,不能下地的必须规范。12月完成。

  (14)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按规定加强对样板街创建区域的癫痫、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负责,12月完成。

  4、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分别制定加强样板路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沿路各单位、各私营店主及社会公民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

  各相关单位和领导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创卫领导小组的决策上来,切实担负起自己在创建样板路工作中的职责。要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做到胸中有数;要认真履职,对本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工作要先期完成,对单个部门确实难以推动的工作,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解决办法。

  2、精细谋划

  要按照数十年不落后的要求,适当提高标准,参照宁远等兄弟县区的的建设水平,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管理办法,把滨河东、西路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共同努力,做到道路干净整洁、铺面管理规范、环境优美宜人,实现净化、亮化、绿化、美化、规范化,使滨河东、西路成为真正的样板,能够代表新田的形象。

  3、密切配合

  各职能部门、县直各单位要加强配合联动,在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创卫办的协调组织之下开展工作,形成合力。各社区、临街各住户、店铺要积极参与,发动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创建工作。要主动作为,协同作战,攻坚克难,拔除钉子。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加快进度,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推进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样板街创建任务。

  4、严格检查

  由县财政安排一笔专项资金,用于样板路创建的工作经费和建设资金。要根据《新田县2012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新办发【2012】56号)以及考评奖惩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检查考评,实行奖优罚劣。要把样板街创建工作作为各职能单位、联系路段单位、沿路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或者履职不到位、配合不力的,从严兑现奖惩。

 

 

 

  主题词: 创卫△ 样板路 方案 通知

  报: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发:龙泉镇政府、样板路创建相关单位

  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印发(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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