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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考核资料收集建档编印工作的通知

2012-08-01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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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创卫办 [2012]8号

  关于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考核资料

  收集建档编印工作的通知

  龙泉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考核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统一工作标准,提高资料汇编质量,按时完成资料汇编和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根据《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和《湖南省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及《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加强完善和整理创卫资料档案工作,现就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纪实和编印等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卫考核资料的收集、建档及工作纪实等工作,要责成专人负责,保障创卫资料收集、建档工作所需经费,确保资料收集建档及工作纪实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各相关单位的考核资料收集、建档及工作纪实的时间段统一从2011年7月开始,并尽可能往前延伸。内容要求丰富、新颖,主要是取得的工作成果、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具有新田特色的创卫方法,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全面详实反映我县的创建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纪实应以画册形式为宜,制作力求精美,为减少篇幅字体不宜过大,版面应为彩色印刷。

  四、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创卫资料上报县创卫办审核,经审核并完善后,再装订成册,一式两套,报县创卫办一套,本单位保存一套。

  附件:《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建档要求及目录》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县城△ 考核资料 建档 通知

  主送: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龙泉镇人民政府及社区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各专业组正、副组长、成员。

  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印发(共印200份)

 

 

  附件

  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

  建档要求及目录

  一、创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

  (一)档案资料收集时间:从2011年7月—2012年省检查验收前。

  (二)档案资料内容:包括文字性材料、图片和影像资料等。其中,涉及机构、方案、总结、制度等文字资料,必须是正式文件或打印件,一式两份按照档案装订要求,分类别分年度装订成册。

  (三)档案资料分类:按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县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单位社区卫生等项目进行分类,收集整理。

  (四)创卫资料要如实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本单位创卫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要实事求是、有可信度,不得弄虚作假。

  (五)装订范围、要求: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档案盒(或装订成册)。档案有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总目录,盒面和卷面标题:分三级标题,一级标题:新田县XX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二级标题:即类别标题如:创卫组织管理或健康教育;三级标题:即卷内或盒内文件内容的反映。要求用主题词文字标示,如:领导小组、网络、规划、计划、总结。盒脊要求:只用二级标题和三级标题。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字号比二级标题字号大;二级标题字号比三级标题字号大。卷内文件要有目录、编码,并打上页码。

  二、单位共性资料建档目录

  (一)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管辖的直属单位数,职工总数、职业分布,与创卫有关的背景情况)。

  (二)组织管理

  1.单位成立创卫组织(创卫领导小组、创卫办、爱卫会,以红头文件为据);

  2.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创卫办人员名单(以红头文件为据);

  3.创卫工作网络图、人员名单(要显示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

  4.创卫工作年度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工作进度表、检查评比情况及工作总结;

  5.各项创卫经费开支依据;

  6.创卫工作会议记录、大事记、工作记录、检查评比记录、活动照片集;

  7.卫生创建活动的年度工作专卷(按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整理。

  (三)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

  1.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名单(要显示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

  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4.开展健康教育各项经费开支依据;

  5.健康教育宣传栏个数,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每季更换一次);

  6.健康教育工作记录(会议、培训、讲座、卫生科普知识录像片、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

  7.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照相机、摄像机、VCD机等);

  8.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9.健康教育知识、行为调查或考核资料;

  10.控烟领导小组名单;

  11.控烟制度和措施;

  12.年度控烟计划、总结;

  13.被评为无吸烟单位的提供有关文件和评先材料;

  14.控烟宣传资料。

  (四)除“四害”工作

  1.除“四害”防治措施有关文件和经费;

  2.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名单;

  3、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

  4.除“四害”消杀记录(包括用药和药械或专业消杀公司(队)资质和工作情况);

  5.检查评比资料、监测资料。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有关资料;

  3.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

  4. 局机关、院内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及相关资料;

  5.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6.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7.绿化面积和保养制度;

  (六)食品卫生管理

  1.卫生部门监督管理资料(包括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卫生部门日常监督资料,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患“五病”从业人员调离制度和调离情况,对餐具、食品抽查和食品卫生自查被查情况等资料);

  2.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七)其它需要建档的资料项目,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承担的创建任务情况增设建档项目。

  三、专业单位的建档目录

  (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另行行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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