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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2011-05-05县委创先争优办作者:县委创先争优办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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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创先办发〔2011〕5号

  2011年4月份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为营造我县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宣传简报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县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新创先办发〔2011〕2号),要求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15日、30日向县创先办报送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每月1日上报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上月份工作小结和当月工作计划。

  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大部分单位及时向县创先办报送了《创先争优信息联络工作登记表》,安排了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的力量。截至4月30日,县创先办收到信息联络员报送的创先争优活动宣传稿件30余篇,为持续推进全县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开了个好头,为营造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但是,我县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仍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少数单位至今还未上报《创先争优信息联络工作登记表》。编委办、广电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残联、人社局、机关社保站、教师进修学校、人民医院、烟草(专卖)局、地税局、统计局、就业服务局、医保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局、一中、二中、骥村镇、冷水井乡、门楼下乡、十字乡、石羊镇、新隆镇、知市坪乡等单位和乡镇按要求及时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其他单位和乡镇均没有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希望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安排专人专管专抓,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请未上报《创先争优信息联络工作登记表》的单位和乡镇,务必在5月12日之前将《创先争优信息联络工作登记表》上交到县委创先争优办宣传简报组。

  中共新田县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活动 信息报送 通报

  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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