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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田县委 新田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 公民中深入开展

2017-03-21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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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2017〕1号

 

 

中共新田县委

新田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

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

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新各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新田县委

                                    新田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永发〔2016〕21号)要求,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产业提质、城镇带动、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工作思路,按照全面依法治县新要求,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观念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品质活力智慧新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规意识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的浓厚氛围。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根据各个时期社会公众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别确定重点内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全面平衡发展。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立足新形势,探索符合实际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突出法治理念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向公民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引导全县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入宣传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的决策部署、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掀起法治新田建设的舆论宣传高潮。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普遍遵循。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及湖南省实施方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新田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规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4.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民法、刑法、民事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突出农村婚姻、邻里矛盾纠纷、库区移民、国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儿童教育和保护等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把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县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和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实现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建设一批高品质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和青少年、廉政等主题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拓展法治媒体阵地,在县电视台设立法治栏目,在县直各部门门户网站设立法治版块,在图书馆、文化馆设置法治文化展台,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乡镇文化站、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等配备一定数量法治图书。

   2.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开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行的模式,建立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及传播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开发法治文化产品,扶持、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推广法治影视、法治戏曲、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产品,确保法治文化产品有效有序供给。打造一批体现新田文化风韵的法治文艺精品项目。

    3.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采取举办法治文化节、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好新闻”“法治好作品”等评选活动。

4.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县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湘发〔2010〕23号),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依法治县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法治新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在协力推进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形成和实施中努力做好本地区的各项工作,促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地方法治化水平。探索建立法治新田建设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

   2.大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社会各行业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长效机制,普遍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规范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为,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部门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3.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和完善村(社区)自治制度,引导村(社区)民依法开展村(社区)自治活动,提高村(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村法律明白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村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外出流动人口。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国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法治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新法治办〔2014〕7号)文件要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托“如法网”,组织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考试题库和学法考法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积分、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和实施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分层次实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将宪法学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良好师资。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举办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辩论会、模拟法庭和法治电影、法治文艺进校园等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三)加强农民和外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坚持我县农业人口和流动人口多这个基本县情,注重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民转变为市民过程中,为广大农民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服务。通过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继续在每年5月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明确年度主题,集中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坚持我县外出流动人口多这个基本县情,注重在推进外出流动人口在寻求发展的过程中,为广大外出流动人口创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通过健全宣传机制、扩建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等途径,开展对外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外出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外出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减少各类事件的发生。继续抓好我县外出流动人口密集的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广西玉林市、江西南康市等地设立的法治宣传工作室,集中开展每季度一次的集中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外出流动人口党委会干部的法治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流动人口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外出流动人口法治宣传工作室人员的法治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外出流动人口在社会管理、劳务合同、交通赔偿、婚姻、治安、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寻求法律维权的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区域、本部门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不同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1.健全普法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共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能,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安排,明确责任和措施,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2.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测评权重。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效果社会评估机制,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按省、市部署和有关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扬工作。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1.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新办发〔2016〕37号)的文件要求,制定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考核评估情况。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作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的应尽职责。在司法执法实践中采取庭审直播、流动法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的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开展典型案例年度征集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

3.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广新局、县电视台、县网政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新闻宣传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县电视台、县网政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都应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1.创新普法理念。树立“大普法”理念,坚持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精神并重,注重法治宣传与注重法治实践并重,坚持法治实践是最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管理、热情服务、履行职能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建立执法、司法和普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一体化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切实加强对国家机关法治实践的监督考评,实现对国家机关法治实践的监督考评制度化、常态化。

2.创新普法方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群众需求为主的普法内容策划导向,针对不同对象,综合施策、分类施教、精准发力。跳出灌输式、说教式、条文式的普法模式,更加注重运用以案说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动漫、让群众参与和体验法治实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通过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市场行为,以项目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普法工作开展,加快普法教育市场培育,推进普法工作项目化。

3.创新普法载体。巩固传统媒体主阵地,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进行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运用网站、微信、微博、二维码和法治e本、普法媒体机等进行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带入互联网时代。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固定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积极利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站台等场所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一批具有高品质、高收视率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法治专题频道、栏目和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五、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全县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要认真总结推广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解决人员配备、职级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的枢纽作用,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定期组织举办法治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县普法讲师团建设,更好的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的普法社会组织,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满足工作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法治宣传经费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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