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
新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组 长:唐 军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秦山成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欧阳涛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 赵红萍 县委党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贺安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 平 县政府副县长
郑小龙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胡剑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蒋长春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平 县公安局局长
周宏武 县政府办主任
黄向法 县委办副主任
胡承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周晓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何 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荣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雷明秀 县人大内司委主任
胡荣平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永林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蒋石龙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何明轩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志斌 县民政局局长
雷柏生 县司法局局长
肖亚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乐平 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宋桂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亚明 县水利局局长
邓振斌 县统计局局长
唐发红 县农业局局长
周明亮 县林业局局长
黄 英 县文化局局长
李文众 县卫生局局长
陈庆文 县城管局局长
刘高庆 县教育局局长
杨 雄 县信访局局长
谢昌虎 县财政局局长
宋文斌 县审计局局长
邓明武 县价格管理局局长
何祖育 县广电局局长
郑石湘 县工商局局长
唐峰鹰 县国税局局长
陈运友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欧阳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柏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司法局。
新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定,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领导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指导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领导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审议和决定对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和对后进单位的通报批评。
四、研究确定提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五、组织制定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部署各阶段性工作并监督落实。
六、检查、监督依法治县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新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二、对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协调、考核,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或汇报重大事项。
三、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拟定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
四、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及时掌握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有关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各种会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性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六、拟定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安排,编印、发行法制宣传教育辅导资料,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专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承办县委学习中心组专题法制讲座。
八、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干部的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九、会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调查研究并将调研结果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十、提请表彰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负责对普法工作后进单位及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督查处理结果。
十一、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有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指导、协调、督促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
三、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年举办法制讲座2次以上。
四、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8%以上。
五、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部门法、专业法的社会宣传。
六、认真开展本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七、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督促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八、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主动进行调研、提出相应对策,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及时做好本单位法治建设经验和典型的总结和推广。
十、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法治建设规划、总结、经验、工作动态。
十一、按时完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