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首页 > 新田县电力局公益宣传专栏 > 电力法规 > 列表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城区开展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建设的通告

2012-10-12点击:评论:0
字号:T|T

  为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已将我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定为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区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在全市城区开展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改造(以下简称“集中抄表系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抄表系统由永州电业局投资改造和维护,低压电力用户的电能计费装置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智能电能表(以下简称“智能电表”),不能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冷水滩和零陵城区集中抄表系统改造在2011年8月前全部完成,祁阳和双牌县城区集中抄表系统改造在2011年12月前全部完成,其他各县城区逐步进行智能电表的建设,实现自动化抄表。

  三、全市各区、县的城区低压电力用户应积极配合智能电表更换工作。换表前,供电部门应提前与电力用户联系,确定好换表时间。换表过程中对原电能表表码数据,供用电双方要签字认可或由公证部门公证。更换新表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如电力用户需要增加用电容量或新增电表,应及时向供电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更换或强行使用原电能表,拆下的电能表、表箱等材料由电力部门封存处理。

  四、永州电业局直接抄表到户的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进行集中抄表系统建设。凡所有新增和更换的智能电表,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发〔2010〕年1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首次强检,确保智能电表准确可靠。

  五、电力部门投资更换集中抄表系统智能电表后,永州电业局直接抄表到户的电力用户新开户、增容换表、保修期外故障换表全部使用智能电表。

  六、对集中抄表系统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阻工、闹事、蓄意破坏供电设施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在集中抄表系统建设或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服务质量等问题,电力用户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电话:95598(永州电业局)、12315(市工商局)、12365(市质监局)。

分享到: